日期: 2020-05-21
商标撤三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满三年,即可对其提出申请。
这是对他人提出商标撤三扫清商标申请障碍的有效手段。
商标被“撤三”的注意事项
一、商标连续三年不用,有被撤销的风险。
根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管好商标使用证据,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有: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物品、包装物、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其他(包括产品说明书、商品进出LI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
二、使用商标,别自行更改太多。
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像把原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三、公司信息变更,要提前做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因此当企业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且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要将申请人所有商标一并变更,否则视为放弃变更。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发生变更,商标注册人或地址不及时变更,会给企业造成以下致命影响:
1、影响商标转让、授权;
2、商标可能会被别人撤销;
3、被他人提出“撤三”,无法提供证据;
4、影响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
5、在办理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
6、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
7、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的类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还必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不当扩大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范围属于不规范使用,若侵入他人的权利范围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四、对将到期的商标,及时提出续展申请。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人大校徽曾经就因为未办理续展被他人抢注,后续维权消耗大量精力,因此及时办理商标续展非常重要。
五、警惕恶意抢注行为,及早提出异议。
商标往往是在使用过程中价值不断提升的,这时企业要注意在与自己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或者申请与自己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以防他方恶意抢注册,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现他方恶意抢注行为,要及时地在被抢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错过了异议期,等别人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书,再提出争议的难度将非常大。
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需要我们更多的了解商标知识,重视品牌价值,重视企业的无形资产,科学的经营管理品牌,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集中精力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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